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示
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,第四季度历来又是矿山事故的多发期。为切实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和四季度矿山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矿长以 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到位,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:
一、派驻一个驻矿蹲点工作组。从现在起到党的二十大闭幕, 各矿山企业上级集团公司要向所属矿山企业派驻一个工作组,开展驻矿蹲点盯守,重点盯守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评估为“差” 的矿井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采掘点进行现场检查,并要实行下井 “实名制”,做到下井检查轨迹可查。
二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要 针对党的二十大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重点任务,组织召开一次防控措施专题研究会,把防控措施考虑得更周全,工作方案制定的更细致,责任分工更明确。
三、开展一次安全事故反思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必须 开展一次事故大反思,认真反思身边事故或典型事故的起因、过程、后果,把安全生产时刻如履薄冰、如履深渊的思想深入到每位员工的内心。
四、观看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片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,坚决消除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。
五、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教育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要对照企业内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、安全风险告知、隐患排查治理、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内容,认真开展一次企业内部全员安全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业务技能。
六、开展一次反“三违”行动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必须开展一次反“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违法劳动纪律”集中行动, 坚决防范因员工的思想麻痹、心存侥幸、习惯性违章等人为原因, 引发生产安全事故。
七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整治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,对全系统各环节全面“大扫除”、逐一“过筛子”,尤其是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移交问题整改情况“回头看”,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、建立台账、 限期整改销号。
八、开展一次设施设备大检修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必须开展一次全系统、各环节、全覆盖设备设施大检修,对检修不 到位、不合格的,一律不准投入使用。
九、开展一次顶板专项检查。9 月 30 日前各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采掘工作面、维修点等作业地点顶板专项检查,发现问题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。大力推进支护方式改革,优先采用锚网索(喷)联合支护,逐步淘汰架棚为主的被动支护,提高支护强度和质量。
十、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。各矿山企业要强化应急值守,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,9 月 30 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,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,坚决不允许瞒报、 谎报、迟报现象发生。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
2022 年 9 月 17 日